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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3.15|警示案例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上)
发布时间:2023-03-16

又到一年一度3.15,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管理能力,是当下我公司宣传的重要责任。那么作为消费者,要如何保障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本期3.15金融安全教育课堂,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赋予的自主选择权、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案例一:张奶奶去柜面办理定期存款,希望办理现有存款产品利息最高的五年存款产品,工作人员看到张奶奶非常满意此款产品的利息,强迫张奶奶将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一起购买,侵犯了张奶奶的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金融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案例二:李爷爷在逛商场时看到广告架展示“高收益”理财产品,李爷爷被高收益的利息所吸引,马上扫码购买。购买页面要求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以及银行卡号及密码。因此李爷爷在不知不觉中,被无良金融机构侵犯了自己的财产安全权。

财产安全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案例三:陈某通过业务员了解到可免费办理POS设备,在进行注册绑定时陈某发现产品界面提示需一次性缴纳设备服务费399元激活设备服务费,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对此,陈某表示疑惑,询问业务员后,被告知该费用只是用作激活设备,交易后可立即退还,陈某基于业务员的信任按照指引完成交易,而后联系业务员要求退费时,业务员推三阻四,迟迟未退款。

知情权:金融消费者具有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包括要求公开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一定信息的权利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各类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大致分为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知情权、对交易过程的知情权、对监管政策和信息的知情权、以及对相关金融知识的知情权。

案例四:赵先生前往柜面办理业务,担心其业务办理流程复杂,业务办理金额较少,导致业务延后办理。银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现场叫号顺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办理完成,维护了赵先生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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